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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不合法的產假? 跟我是好朋友的同事R小姐前幾個月發現有了小baby之後,
火速的請了假回台灣公証結婚,一切都很迅速的默默的搞定.沒有張揚也沒有特地宣告,
只有比較好的幾個同事知道,很多人到小子在媽媽肚子裡五個月了都還沒發現他的存在.
上個禮拜R小姐跟主管提要請產假的事,這位老兄強裝鎮定說他有發現.今天吃晚餐的時候,V
長官特地跑過來,神秘兮兮又滿面愁容的當著其他三位同事的面問我,以下是我們的對話 

V: Carol, 問你一件事,這裡應該只有你才知道 
C: 不會吧,如果連我都知道的事,其他人應該都知道. 
V: 唉,妳知道R的事嗎? (苦惱狀) 
C: 啊?!哪一件事? (摸不著頭緒,一直在思索到底是哪件事.) 
V: 你知道她要請假..(很愁苦) 
C: 喔喔,知道啊,怎麼了嗎?(鬆了一口氣) 
V:怎麼辦? 
C:不能請嗎? 那可以回台北上班應該也可以吧.(不過是產假,生孩子不能請產假嗎?勞基法都有規定的吧!!!) 
V:可是她這種情況,不是合法的,這樣沒有56天的假可以請啊. 
C: ? ????(合法?不合法? 除了V以外的整桌四個人頭上都是問號) 
V: 調回台北是小事,可是這樣重點是她的工作可能...... 
C: 喔~~她結婚了啦.是合法的. 
其他的人: 對啦,她已經有去公証了,只是沒有請客啦,V長官的資訊沒有update到喔!!) 
V: 喔喔,那就沒問題了,因為她主管來跟我講的時候說她好像還沒結婚,這樣我想就會比較麻煩.(鬆了一口氣貌) 

V長官因為不敢直接問當事人,所以來問我,得到滿意的答案後離開,剩下我們一群狐疑的人,勞基法有規定未婚生子的人沒有產假嗎? 另外一個結論是,這家公司不接受未婚生子, (可以玩不倫只要不要未婚生子就好?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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